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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道大盘成长股票A,博道大盘成长股票C: 关于博道大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8 04:39    点击次数:61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道大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2月20日  基金名称             博道大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道大盘成长股票  基金主代码            0220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11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道大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公告依据                   《博道大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5年2月25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2月2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年2月2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年2月2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年2月2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道大盘成长股票A        博道大盘成长股票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2003           02200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 投”),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 不同,具体可咨询各基金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0.00 元,追加申购的 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00 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 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 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 额为单笔 10.00 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 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 单笔申购金额高于 10.00 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将依 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告。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 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 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基 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申购费不列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 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按每笔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A 类基金份额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实施 特定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 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 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申购费率 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1)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享受申购费率 1 折优惠。   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交易的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包括基本 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 以其目前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和上述享受 1 折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中孰低者执行。   如基金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 率指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2)本基金管理人可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 个人投资者实施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网上 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 求提前进行公告。   (3)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 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 10.00 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 回份额高于 10.00 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转换出时或赎 回/转换出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本基金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0 份的,在申请赎回/ 转换出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转换出,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该类基金份 额强制赎回。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某类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0 份时, 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 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单笔赎回最低份额和最低基金份 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告。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 30 天(不含)的 A 类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30 天以上(含)且少于 90 天(不 含)的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90 天以上(含)且少于 180 天(不含)的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180 天以上(含)且少于 730 天(不含)的 A 类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 30 天(不含)的 C 类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无。 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以下简称 “转入”)和转换转出(以下简称“转出”)。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 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 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 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 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 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 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 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分档递减,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 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可享受 部分转换业务的转换费率优惠,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 管理人网站和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对应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 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 额的申购补差费)     净转入确认金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净转入确认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博道大盘成长股票 A 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博道大盘 成长股票 A”)10,000.00 份转换为博道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以下 简称“博道启航混合 A”),博道大盘成长股票 A 持有期限为 30 天,适用赎回费率为 启航混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310 元。博道大盘成长股票 A 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1.50%, 博道启航混合 A 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1.50%。则: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80=10,28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10,280.00×0.50%=51.4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80.00-51.40=10,228.6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228.60×(1.50%-1.50%)/(1+1.50%-1.50%)=0 元     净转入确认金额=10,228.60-0=10,228.6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228.60÷1.0310=9,921.05 份     例二: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博道大盘成长股票 C 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博道大盘 成长股票 C”)10,000.00 份转换为博道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以下 简称“博道启航混合 A”),博道大盘成长股票 C 持有期限为 30 天,适用赎回费率为 0。 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博道大盘成长股票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50 元,博道启航混 合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310 元。博道大盘成长股票 C 不收取申购费,博道启航混合 A 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1.50%。则: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50=10,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10,250.00×0=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50.00-0=10,2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250.00×(1.50%-0)/(1+1.50%-0)=151.48 元      净转入确认金额=10,250.00-151.48=10,098.52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98.52÷1.0310=9,794.88 份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 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与以下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博道和瑞多元稳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博道和瑞多元稳健 6 个月持                       投资基金                有期混合 A               博道和瑞多元稳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博道和瑞多元稳健 6 个月持                       投资基金                有期混合 C                博道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   博道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投资基金                  7 天持有期                博道和裕多元稳健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      博道和裕多元稳健 30 天持                         投资基金                  有期债券 A                博道和裕多元稳健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      博道和裕多元稳健 30 天持                         投资基金                  有期债券 C   注:(1)同一基金的A、C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2)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 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定期限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办理 转换转出业务,关于最短持有期限的规定详见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 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 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若 销售机构未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则只办理该机构所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 旗下基金之间已开通的转换业务。各销售机构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销售机构的 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 转入基金份额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转出申请份额最小单位可保留到分,单笔转出的 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 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 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和公告的有关规定一般也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 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相关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 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 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在转出申请得到 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部分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 金转换申请。   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人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 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完成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 受理基金申购申请。定投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 办理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 构的规定。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 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 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以 及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 10.00 元(含 10.00 元), 扣款金额最小单位可保留到分。若销售机构定投业务规则规定的每期固定扣款金额的最 低限额高于 10.00 元,则投资者在相应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时,以该销售机 构规定的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低限额为准。   (5)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销售机构可以开展本基金 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各销售机构关于定投业务的费率优惠活动以该销售机构的相 关规定和公告为准。   (6)投资者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日期,申购以实际提交申购申请日(T 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个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个工作日起查询定投的确认情况。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 的具体规定为准。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中,直销机构的定 投业务仅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   名称: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158 号 3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1601 室   法定代表人:莫泰山   成立时间:2017 年 6 月 12 日   电话:021-80226288   传真:021-80226289   联系人:郭宇晴   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   网址:www.bdfund.cn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bdfund.cn)办理开 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场外非直销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投资人可通过场外非直销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场外非直销机构 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基金业务。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 务类型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向各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调整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自 2025 年 2 月 25 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 管理人网站、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敬请投资人留意。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法律法 规及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告。   (2)本基金参与销售机构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敬请投资人留意销售机构 的有关公告/提示。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 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085-2888)咨询相关信息。   (4)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相关基金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 售机构的规定。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 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 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 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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